尧都区资讯2026/04/04 09:49

临汾:尧都区这里要征地拆迁,涉及这6个村子!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规划二街道路工程土地征收的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72号)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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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规划二街道路工程土地征收的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72号)及相关规定要求。经研究,规划二街道路工程征收土地符合公共利益,准予实施。现发布征收土地预通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及面积

规划二街拟征收土地位于刘村镇,南至迎宾大道、北至临午线。涉及泊庄村、马务村、三桥村、陶家庄村、兴旺庄村、堡子村,面积约11.1824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规划二街道路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建设活动。规划用途为城镇村道路,项目实施后,可以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城市交通体系,缓解河西片区交通压力,提高区域通行能力。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刘村镇人民政府会同尧都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填写《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参加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刘村镇泊庄村、马务村、三桥村、陶家庄村、兴旺庄村、堡子村村委会、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相关权利人,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参加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后,保存相关现场调查影像资料,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确有必要的,可以聘请公证机构进行行公证;调查结束后,将调查结果在村、组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日。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对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二)本通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村集体予以张贴,通告期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刘村镇泊庄村、马务村、三桥村、陶家庄村、兴旺庄村、堡子村村委会应及时将本通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三)刘村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10号)及《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晋人社厅发〔2019〕41号)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摸底调查工作。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特此通告。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